法律问答

2016年9月3日打的借条??,有2年或是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期

2021-07-09 18:25: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条超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首先,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实践中可以考虑如下处理:
    1、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达成还款协议,根据法律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根据相关的法规规定,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借款人法律地位虽然不一定等同于信用社,但借款人仍然可以考虑采取这种措施,总比毫无办法强吧。

    3、如果在3年之内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过权利,而且有证据证明,那么会造成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
  • 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如何履行均有规定。《合同法》规定: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 借条属于债权债务关系,其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
    民事主体权利受到损害的,即逾期返还借款、拒不支付利息等行为发生在《民法总则》实施前,但是权利人提起诉讼时效期限未超过《民法通则》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期限的,可以适用《民法总则》3年诉讼时效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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