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先动手打人,我们的男人被对方三人(一男两女)攻击时也动手打人。我们的女人一直被打,没有动手。最后我们已经受了轻伤以上,对方的情况还不知道。法律怎么判断?

暴力伤害
2021-07-10 08:42: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架致人轻伤,根据相关法律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 你们这种情况属于打架斗殴,不论准先动手,只要给对方造成损害,就是违法行为,构成轻伤以上的,则构成犯罪
  • 民事责任的话,对方有过错,可以减轻你的责任;如果是刑事责任,则不一定。打架肯定是犯法(治安处罚法或者刑法)。如果伤者的伤情达到轻伤以上,则会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如果双方邀约打架,是否先动手不影响定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