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经村民会议决定的事项效力

2023-04-05 14:21:4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可以提出异议
  •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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