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外嫁女。请问村里征收田地分配了几块房产地皮,请问我能有权分回我的那一份吗?谢谢!

2019-01-24 14:29: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一方有婚外情的,另一方可持相关证据追究损害赔偿,但不影响财产分割。
    夫妻双方都有婚外情的,都无权主张损害赔偿,也不影响财产分割。
    目前法律上没有规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等过错要不分或少分共同财产的条文,暂不支持此说法。
  • 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按下列方法分配:
    1、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由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实际所有人取得;
    2、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拟定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决定如何分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征地批后实施时,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安置费用;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要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防止和及时纠正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的问题。

    住房拆迁要进行合理补偿安置。
    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
    在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采取货币或实物补偿的方式,由被拆迁农户自行选购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被拆迁农户所得的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等补偿总和,应能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