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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个分公司可以注册集团公司吗?注册集团公司需要哪些条件?注册集团公司的流程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1-24 17:06: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注册集团公司需要什么条件?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具体内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注册集团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集团应具备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法律温馨提示:   
    (一)企业集团名称的构成   企业集团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集团”四部分依次组成。   
    (二)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名称的有关要求   
    1、名称不冠以行政区划的,应按规定程序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   
    2、企业集团的名称可以有简称;   
    3、母公司(核心企业)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   
    4、子公司(集团的成员企业)可以冠以集团名称或简称;   
    5、参股公司经集团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 要了解更多公司法相关,请点击:公司法
  • 分公司办理工商注册过程中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公司章程;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  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  无偿使用的,提交产权人允许使用的证明原件及产权人的产权证复印件。  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证明。  产权证及产权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应当署明“经核对,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由产权人或被委托人签章确认。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7、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8、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除上述说明外,均应由被委托人签名并署明“经核对,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出示原件。
  • 公司注册流程如下:  
    一、名称核定:  
    1、注册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分公司负责人照片两张;  
    4、联系电话;  
    5、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6、主要经营范围;  
    二、工商登记注册:  
    1、申请报告: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公司章程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或股东会决议;  
    5、分公司负责人照片(四张)、身份证原件  
    6、场地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有的工商局要现场踏勘);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7、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三、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四、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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