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借了10万元高利贷,每天的利息是2000元,每月的利息是6万元,现在已经支付了4个多月,利息支付了20万元以上,现在真的付不起,而且每天的利息都有xx的转账记录,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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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不向抵押权人(即债权人)按约定支付债务利息的,债务人即构成违约。作为抵押人(即为债务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应该督促债务人按约定履行,及时支付债务利息。
如果债务人仍未按约定履行的,则抵押人要在所约定的抵押担保责任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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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不还,债权人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回自己的债务,但是超过了法律规定范围的利息,法院是不予支持的。如果采用暴力手段催收,有可能会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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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