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工地工作工作。老板没有拖欠工资。我们之间没有劳动合同。当我们离开建筑工地时,劳务经理出具了担保条款。现在,在过去的半年里,老板仍然没有支付工资。我能通过法律程序向劳动部门要钱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7-12 09:27: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劳务报酬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超过20000-50000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
    如果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依法支付相应的支付劳动报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老板无故拖欠工资又没有签合同的救济方法:搜集劳动关系证明申请劳动仲裁。没有签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拖欠工资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 你好,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注意,收集相关证据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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