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们在2008年度工作,我们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工作结束的人等着,没有给我们钱,我在那里亏损,到现在为止我们的工资还不回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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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收入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三)实施
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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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证据起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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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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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