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3人诈骗团伙 主犯1号 从犯2 3号 1号2号16年10.1被关至看守所至今半年未出来 至今半年3号才被关至看守所 不让保释取保候审 3号进去之前 法院打回来两次 原告已经写了谅解书 打回来原因是3号未到案 拒绝保释的原因也是3号未到案 如今3号到案了 好像也不能取保候审 说什么过了时间 那请问下一步怎么走 3号37天内能出来吗 警察只有1号证据 23号全凭口供 请问能判缓刑或取保吗

刑事辩护
2019-01-25 06:42: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取保候审要满足以下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在逮捕后,公安会在两个月内侦查完毕,然后把案子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按照你说的,已经逮捕快三个月了,那案子现在应该在检察院。如果案子比较简单,检察院在一个月内审查起诉完毕,然后向法院提起公诉。
    如果案子复杂,检察院可以延长期限,要多久就要根据具体案情来看了。
  • 可以由亲属申请或者委托专业律师申请,能否取保候审,要由办案机关审查,办案机关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书后,应在三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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