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妈去世后留给我一套楼房,有房产证。土地证,但在后院盖的放子没证,现在我想连后面的房子一起办房产证,可以吗?

2019-01-25 08:08: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能办理房产证的项目肯定是有土地手续的,只是有总证没有办分户土地证。原因大致有:
    1、开发商只在项目报批时要跑国土部门,而销售房子签订合同备案基本都是在房产部门的事,跑得多就办得快;
    2、普遍对房产证更重视,办按揭也要涉及房产证,而土地证没有催得那么紧,不着急办;
    3、办理土地分户证又需要缴纳一定费用,影响资金周转;
    4、还有的开发商已经把土地抵押贷了款,未还清之前不能办证。目前政策将两证合一,统一为“不动产权证”,有些地方已经实施。
  • 土地证办理所需材料

    1、办理房产证的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3、发票复印件。

    4、分户图。

    5、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

    6、商品房买卖契约(乙方契约正本)。

    7、维修基金发票原件。

    8、契税发票原件。

    9、抵押登记申请表。

    10、主债合同(借款合同)及房地产抵押合同。

    11、抵押权人(贷款银行)授权委托书。

    12、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同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 拆迁一般是以货币补偿金额或者产权调换,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规定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小产权房,通常不能办理房产证的。
    一、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
    二、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三、国家明令禁止小产权房不能买卖的,但是对于拥有小产权房集体土地的本村户口的居民来讲是可以相互转让的,对于外村的户口居民来讲是不能买卖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