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区一楼的合同上写着附属花园(即绿篱和商社的绿化面积)属于一楼业主的独立使用权,其馀业主必须接受。一楼业主在这个花园种菜合法吗?房地产说这是侵占公共绿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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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专门设置了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其中该章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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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小区内的公共面积部分的所有权一般归全体业主所有,如果遇到相关纠纷。小区业主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来代表业主进行纠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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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