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快递公司,快递公司没有注意保险价格。我价值5288元的手机到了送货地点,快递公司送货时丢失了。据说只按他们公司的规定赔偿800元,我想问一下能否起诉快递公司。

消费者维权
2021-07-13 08:52:4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按合同法规定

    1、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为诉讼管辖地。
      
    2、如果双方有约定按照约定。原告地、签订地、履行地、被告地等都可以。
      
    3、合同履行地确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 物流丢失货物未保价的赔偿是收集证明货物价值的相关凭证,要求快递公司进行赔偿。根据《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处理规则》规定,未保价的邮件发生丢失、毁损时,应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邮费的2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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