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能胜任原岗位界定标准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7-13 10:59: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能胜工作在企业管理中需要有一个关键依据,考核制度来认定,考核制度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用工双方明确岗位职责,二是管理方履行告知义务,让员工知晓公司的考核制度以及考核方式,三是公司对员工考核的核心是围绕其岗位职责进行的
  • 公司以员工不胜任工作调岗是合理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该问题的关键在于公司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劳动者确实不能胜任原来的工作的证据,否则就是不合理的
  • 可参考《劳动法》第四十条,必须满足三个条件,第一,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第二,对劳动者进行了重新培训或调岗,第三,重新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原工作或者调岗后不能胜任新岗位,只有这三个条件都满足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解除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同时还要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工作年限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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