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结婚半年,双方一起住了几天,感情不合,男人外出打工,女人一个月后也外出打工,女人要求离婚,彩礼金不应该退还给男人,而且当初彩礼金都用于结婚。

离婚
2021-07-13 13:12: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据此,你可以对照自身的具体情况,在离婚诉讼中决定诉讼主张
  • 你好,根据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共同生活,当事人主张返还彩礼的,可以根据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原因、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的数额、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酌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数额
  • 您好,建议和对方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