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爱人的一个朋友需要贷款5万元,用房产证做抵押,银行那边需要他的妻子在相关手续上签字,但是他又不愿意让他的妻子知道贷款的事情,就找我爱人在相关手续上代签的他妻子的名字(他妻子不知情,我爱人也没有过多盘问),如果他在日后与银行之间出现纠纷,我爱人是否会被牵连,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种情况是否构成了犯罪?

2019-01-25 11:21: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房子抵押,应该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不登记的抵押权不成立。
    抵押登记的作用主要是防止他把房子卖了。
    2,抵押给你,不等于不还钱,你就可以取得房子的所有权。
    抵押权,取得的是该房子的优先受偿权。即,他还不了钱,你可以行使抵押权,房子卖了,优先受偿。
    比如欠你100万,房子卖150万,多出的50万还是他的,你只能得到欠你的100万。
    要是欠你100万,房子买了50万,那么着50万还给你,他还欠你50万。
    3,流押是无效的,即,抵押个物给你,不还钱,物就归你,这样的约定无效。
  •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如果夫妻离婚时进行了房产分割,需要办理相关房产的过户手续,首先应通知银行并征得银行的同意。
  • 房产抵押给典当行手续如下:  第一步:首先要确认自己典当的房产产权是否明确、两证齐全,具备上市流通条件。  第二步:要取得房产共有人一致同意,且须到现场在《房地产抵押典当合同》上签字确认。
      第三步:要找对典当对象——有经营资质和固定经营场所的正规典当行,注意正规的典当行其招牌都有一个很大的“当”字。  第四步:典当登记。办理房屋典当登记手续的业主须携带原房屋的有效证件原件,业主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书面证明材料,到典当行申请典当登记。
      第五步:价格评估。凡要典当的房屋必须做价格评估,由相关评估机构或典当师向典当行提交评估价格报告和放款额度的建议书,典当行根据评估报告决定典当的当金。  第六步:签署《房地产抵押典当合同》及相关文件。
    典当者在确定典当意向后,与典当行签署《房地产抵押典当合同》及相关的文件。  第七步:办理合同公证和保险。典当行实行一站式办公,典当者可到典当行窗口直接办理公证及保险。
      第八步: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典当者随典当行的工作人员到相关房产产权主管机构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第九步:典当行取得他项权利证后,房产证交由典当行保存,但典当者仍可保留使用权。
      第十步:典当行出具当票、放款(如材料齐全,两个工作日可实现放款)。
  • 房产证抵押贷款的申请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能力;

    (3)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房产证抵押贷款的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

    2)户口本

    3)婚姻证明

    4)收入证明

    5)抵押房产的房地产证及评估报告

    6)贷款用途证明

    7)银行规定的其它资料

    房产证抵押贷款的成数、年限及利率

    贷款金额根据所选择的贷款用途的不同确定,但一般不超过抵押房产评估净值的60%;年限一般不超过20年;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有关个人消费贷款的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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