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拆迁安置房没有拆迁协议,只有原房屋的赠与协议,能不能办理房产证?

拆迁补偿
2019-01-25 11:40: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以下二种情形:其一是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二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拆迁当事人之间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达成了仲裁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反悔,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裁决书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内容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法院申请执行。
  •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安置房房产证办理程序是:
    一、需提交的资料:
    1、已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收原件);
    2、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查档证明(收原件);
    4、已回迁安置证明及拆迁安置协议(收原件);
    5、安置企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6、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企业企业单位的,需提交企业企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企业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企业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8、安置企业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9、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10、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二、收费标准:
    (一)手续费由拆迁人交纳,3元/平方米。
    (二)登记费:由被拆迁人交纳。住宅:80元/套;住宅:按投资额的1.5%交纳;非住宅:按投资额的3%交纳。
    三、领证时需携带的证件:
    1、当事人身份证(验原件);
    2、交费票据(验原件);
    3、收件、计费回执单(收原件)。
  • 关于安置房房产证问题:  
    1、拆迁安置房大多属于小产权房,即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或国有划拨土地),在政府允许之前,该类房产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  
    2、有的地方规定: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成商品房性质,变成商品房性质后,可以上市买卖。但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看地方政府当时手头的用地指标情况,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在此要注意的是各地政府执行的不一样,具体应该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
  • 房屋赠与的条件  
    1、房屋赠与关系的主体资格需适合  作为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赠与人需依法成立,国家机关需根据有关法律设立,企业应当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社会团体需经民政部门的审核批准;作为自然人的赠与人须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但对于受赠人可以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  
    2、赠与人对房屋应当具有所有权  房屋赠与决定了房屋的权属,是房屋所有权人行使处分权的重要表现,仅对房屋享有占有权、使用权的当事人,如房屋的承租人、借住人,或者不具有房屋所有权的其他当事人,如代管人等都不能赠与房屋。不具有所有权的当事人行使房屋赠与权的,至少应当对房屋享有处分权,如国有单位,对其房屋不具有所有权只具有经营管理权,国有单位对其房屋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权。  
    3、不得赠与的房屋  对禁止赠与的房屋,法律作了下列规定: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赠与,赠与人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未支付出让金和未取得土地使用证的,不得赠与。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房屋。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屋。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或者根据社会公共利益而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屋不得赠与。  
    (4)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共有房屋。  
    (5)权属有争议的房屋。  
    (6)房屋已经被设定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房屋设定抵押后,房屋所有权人不得随意处分房屋。如果征得抵押权人同意,房屋所有权人才可以赠与房屋。  
    (7)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未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禁止转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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