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妈中午下班回家的路上,被工厂的叉车撞倒受伤了,右脸受伤了,嘴里缝了5针,脸上缝了7针,工厂方面负责,现在工厂方面说可以先把车带回生产,我想问一下该怎么解决。

2021-07-13 17:42:3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认定情形,没有工伤赔偿金;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劳动者遭遇工伤的,可以先进行工伤鉴定,然后根据工伤鉴定结果进行工伤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