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车祸事故中,受害人在医院就诊中使用了保险公司所说的不能报销的进口药,那么这个进口药是受害人自己买单,还是车主买单,还是保险公司应该负责的呢?(首先我是车主,由于不慎将搭黑摩的两位受害人导致受伤,以为轻伤不究,另一位是脚趾骨折,由于交通大队判定我是负全责。

2018-07-23 09:46: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
    1、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 车祸保险报销需要准备以下资料证明
    (1)索赔申请书  
    (2)驾驶证(正、副本)  
    (3)行驶证(正、副本)  
    (4)交通事故证明  
    (5)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法院判决书(如有诉讼)  
    (6)修车、施救费及相关费用票据原件  
    (7)赔款收据及身份证  
    (8)赔款收据及身份证  
    (9)诊断证明、病历、医疗原件及清单  
    (10)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书  
    (11)户籍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