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丈夫结婚前在北京有房间,没有我的名字。现在我们在天津买房子栋房子。是第二套房吗?

2021-07-13 20:23:0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
    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
      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 婚前一套房婚后买房子了算是二套房,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在个人名下拥有两套以上的房产属于二套房。不管是婚前有房婚后买房,只要在夫妻名下都被算作二套房。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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