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与房屋一同抵押,他项权证延期手续流程如下:
1、抵押人与
抵押权人进行协商;
2、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3、提交身份证明、
抵押合同等其它材料;
4、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延期。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
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
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