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先生,你好,我们公司8点上班,7点40分去公司打扫,没有时间,这违反劳动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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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十二章对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作有规定。
附:劳动法 第十二章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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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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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一般工作准备时间属于工作预备时间,对此是否作为上班时间没有明确的说法,但上班时间是指劳动时间,并没有法定的准备与预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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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