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车销售没有转让,但有机动车销售协议。如果机动车发生事故,原车主有责任吗?

2021-07-14 07:1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把车卖了以后,买方没有过户出现交通事故什么的怎么办,卖方是否承担责任,依据《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批复》明确指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经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卖方恶意不办理过户手续,应该承担由此产生的行政处罚。

    另外要注意的是对于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出卖方,需要承担证明车辆已经出卖和交付的举证责任。如果只是口头交易,没有任何收据,那在买方找事逃逸后,出卖方很难证明自己已经出卖交付的事实,就不得不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0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 一般来说,出借人无过错的情况下,事故的赔偿责任属于肇事者。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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