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去世的早,后父进门生了4个孩子奶奶知道我以后要吃亏,就把财产分割清楚,让我继承了她的财产在58年办了土地房产证在我名下有3间正房2间半副房,可等奶奶死了后父只留给我1间半房屋。在1974年我孩子满一周岁我受不了他的霸道只好把一间半的房屋拆了,去别的地方建个房把户口也迁去了从新开始新的生活。现在后父也去世了,奶奶留给我的地基现在是同母生的2弟建了房屋,请问我手里的土地证还有用吗?我奶奶留给我的地基我还要的回吗?我该怎么

2019-01-25 16:13: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继承房产的条件是什么?

    继承房产的条件是什么,问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房产继承有两种形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即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人,遗嘱继承必须是遗产人死前曾做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第二,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第三,因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协议,需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方可生效。
  • 一,农村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的地上筑物属于个人所有,继承人可以就地上建筑物行使继承权。财产的继承,一般来说,有立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未立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来继承。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一) 配偶
      
    (二)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 兄弟姐妹
      
    (五) 祖父母、外祖父母
  • 原房屋所有权人在实施拆迁前已死亡的,因所有权的权利主体灭失,所有权也不复存在。按继承法规定,继承已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此时应先由继承人办理房产继承手续,由继承人与拆迁单位签订补偿协议,再凭该协议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 由于我国土地实行的是国家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所以不存在所有权的继承问题。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需要以出让等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再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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