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今年上海二手房新政策的问题,本人在2021年1月10日预定一套二手房,交付定金10万,协议经过中介也签订了.约了2021年3月一号前交付首付,因为国家出了新政策,导致现在卖方要解除合同.属于违约吗?能否赔付违约金

2021-07-14 15:45: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双方签署购房合同之后,买家违约,需要看双方签署的买卖合同对于违约的相关约定责任。如果买卖合同约定了具体赔偿条款,就按合同执行赔偿。没有约定具体赔偿条款的,规定买家违约,定金不退。
    或由买家赔偿房主总房价20%的违约金
  • 其实对于二手房定金是否需要支付主要应看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签订购房定金合同应注意:
    (一)在交付定金时,对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既可以订立定金合同来约定,也可在购房合同中设立定金条款来约定
  • 具体以合同的约定为准,通常情况下处理方式如下:
    卖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屡行时,无条件退还买方所有购房款项,还应向买方赔付双倍定金;此外,违约方还应承担中介服务费和给他方造成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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