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司说公司的工作人员不能工作,但顾客对我的工作很满意,当初进去的时候,上司从第一个月的工资中扣除了500元押金。到现在为止她无缘无故地解雇了我,说押金不能退还。我该怎么办?

2021-07-14 20:48: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无故开除劳动者情况,如果劳动者已经提起仲裁,而且没有解决清楚,那么劳动者应该在裁决书送达15天内,上诉法院解决。  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首先,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首先是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
  • 许多用人单位在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抵押物,如定金、保证金、抵押金等,对此法律明文禁止,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场押金,也不得扣留或者抵押职工的居民身份者、暂住证和其他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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