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下属有两家分公司,其中一家公司宣布停止生产,准备把所有员工调到另一家分公司,但是工作有很大的不同,员工不想去。我该怎么办?{作年数超过十年,但没有卖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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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事由,公司辞退员工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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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社保、支付双倍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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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缴社保、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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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