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为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内制作、发行了某录音制品,后被别人侵犯。请问: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内制作、发行的录音制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吗?

著作权
2018-07-23 10:14: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著作权侵权行为,是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又无法律上的依据,使用他人作品或行使著作权人专有权的行为。根据其情节、危害后果以及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著作权法把所有著作权侵权行为区分为两大类。  侵犯著作权,侵权人应当承担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其赔偿应按下列标准计算:  
    一、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数额;  
    二、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三、著作权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四、赔偿的数额应当包含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 著作权法保护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著作权法保护。  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著作权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 关于著作权的相关司法解释如下: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
    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根据中国《著作权法》[3]的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4] 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特点/性质1.著作人身权整体的不可转让性2.不可剥夺性3.个别权能的可继承性(如发表权)4.著作人身权的永久性该权利内容包括: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4.保护作品完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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