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爸有四兄弟,二伯父不在人世了,现有老房子一栋,我爷爷财产分配,不分给我爸爸,立遗嘱,我大伯和其子我堂哥前两个月打伤我爸爸,公安立案侦察,把其两人抓起,现他们想办法,让我爷爷不分财产我爸爸。还有老屋的余坪,也不分,这样的遗嘱有法律效力吗?请好心人帮我出出主意!

其它
2019-01-25 21:37: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子的产权认定是以签订合同为准,不是以获得房产证的时间为准。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就由第二顺位的继承人继承,继承法说的说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因此,其四人都有继承权,继承份额原则上均等,但是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 继承需要公证,公证费是房屋评估值的2%,正常过户就不需要了.

    如果房屋没过五年,正常过户要交营业税,继承不用交.

    继承的房子如果以后想卖的话,永远都有个人所得税(全部房款的20%)如果正常过户的话如果超过五年以后父母(夫妻)只有这一套房子就没有个税。
  • 如果需要公证一份财产遗嘱,通常需要依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需要提前准备遗嘱所处分财产的财产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存款证明等,再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前去公证处。
    注意遗嘱公证须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允许代为办理。
    另因遗嘱公证办理时间较长,请事先和承办人员联系,约定办证时间。
    过程中,遗嘱公证会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公证人员询问遗嘱人,除见证人、翻译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在场。公证人员会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制作谈话笔录。笔录完成后公证人员会当场向遗嘱人宣读或者遗嘱人阅读,遗嘱人无异议后,遗嘱人、公证人员、见证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根据遗嘱人的身体情况,公证处在与遗嘱人谈话时也可能会录音或者录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