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曾经的我受到数次的家暴,再再加上他无就在岗位,性子怪异,并且死拧,不能容忍别人说一两句,寻找活也干不了几日,一天到晚在家里我看见能气疯,我想离婚,他不同意,是我哪些的方法能很快摆脱困境。

离婚
2021-07-15 11:17:3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答: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与此相适应,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也规定,对于虐待案件,除了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结果以外,告诉的才处理,这类案件属于自诉案件。也就是说,案件不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和人民检察院起诉,而是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所以,如果你认为你儿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涉嫌犯罪,你可以自己的名义向行为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该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