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卖沙子。去小区喂食的时候,当地人断了,发生了争执,打了我两次,把我摔倒在地上。我没有还手。我在医院住了十五天,被认定为轻伤。打我的人会受什么样的处罚?

暴力伤害
2021-07-15 13:2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按《刑法》第234条规定处罚;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不构成刑事犯罪,按《治安处罚法》第43条处罚。《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被人先打然后我还手了,双方按照伤情鉴定结果作为责任区分的标准,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 你好,这个需要结合案情而定,如果受害方构成轻伤,那么施害方涉嫌刑事犯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