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还在xx工作,結果每日要扣50元上下,我一月薪都被扣光了,我该怎么做

其它
2021-07-15 13:45: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法》的先关规定
    1、《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2、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在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拖欠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双倍工资以及支付加班费等等。

    3、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是工作牌(最好是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时证言或者是其它有你名字的公章文件等等。

    4、用人单位克扣或是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以及1-5倍的赔偿金,由此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委员会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应支付的工资报酬以及25%的经济补偿。
  •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应
  • 您可以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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