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年46岁,女,是供销社失业人员。刚向亲朋借46万一次性付款购买住房一套,等以后房产证办下来时,可以用房产抵押申请公积金贷款吗?可以借多少?多少年还清?或者现在开始缴交公积金,如果满一年的时候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2019-01-26 06:39: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公积金贷款申请的情况涉及很多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怎样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现要没有没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2、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现要还在缴存中)
      贷款额度:
      通常情况下,目前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单笔最高额度为80万元。(你那应该低些。)具体贷款额度的确定方法:
      
    1.计算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月收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拿着夫妻双方身份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查就查到最高能贷多少钱了。)
      
    2.计算最高可贷款额度:家庭月收入扣除至少400元的生活费后所剩余额,再除以申请贷款年限的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的所得即为最高可贷款额度。
      
    3.具体的贷款额度金额要同时考虑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最高可贷款额度、最低首付款、信用等级和抵押物评估价值。(也就是要对你要买的房做评估,要看评估值的)
      *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 70 周岁(即:70-你的年龄=最长贷款年限),但同时不得超过 30 年。
  • 房屋买卖需要申请公积金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怎样写住房公积金申请书?范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叫×××,在×××单位工作,月收入×××元人民币.为了提高住房待遇,我在××××购住房一套,约××平方米,价值约××万元。
    因本人靠拿工资维持家济,多年来,仅有xxx元积蓄,资金不能达到购住房的需要。为此,特向贵中心申请贷款××万元,分××年还清。请领导审批,以解燃眉之急,不胜感谢!
  • 申请人既应当提交证明其主体资格合法的材料,又应提交房屋是合法建造的资料。即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交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等。
    单位申请的还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和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证明房屋建造合法的材料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规划核实证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单、房屋基础测绘成果和项目测绘成果、若为开发企业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屋申请初始登记还需提交关于业主共有部分的说明等。
    房屋初始登记应当由建设单位或个人本人持所需资料在房屋所在区的房管局交易大厅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转市房管局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进行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并为申请人填写房屋所有权证书。
    登记完成后申请人可持本人的身份证件到市房管局房产交易大厅交纳相应登记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什么样的房子可办房产证预购商品房怎样考察合法性,是否五证齐全就一定可以办理房产证?就目前房地产市场上出售商品房多为预售商品房的情况,购房者往往希望在购房之前就能够了解到所购的房产是否合法,是否能够顺利的办理房产证。
    此时,房屋并未建成,还不具备初始登记的申请资格,因此房屋管理部门难以了解房屋的建造手续是否合法,购房者可通过考察五证的方式来了解所购房产是否具备办理房屋初始登记的基本资格,这五证具体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出让性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那么是否具备五证的房产就一定具备办证条件,顺利办理房屋的初始登记呢?也不尽然,若开发建设单位完全按照用地范围和规划指标建设房屋,房屋质量又经过质检合格,当然就应当属于合格产品,办理初始登记顺理成章;但如果开发单位没有在用地范围内或没有按照规划指标的要求进行建设,出现了擅自改建、加建的情形,或房屋质量不合格没能通过竣工验收的,就属于不合格产品,是无法办理房屋初始登记的。
  • 关于房产抵押,一处房产在同一时间段,只能抵押一次,不能重复抵押。如果涉及司法查封或保全,同一时间段也只能进行一次。 夫妻间用于生活或经营期间的正常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共同承担。
    如果是个人恶债、赌债或非用于生活或经营的其他债务,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分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