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款时间已经超过诉讼期(超过法定2年了)还能胜诉么?欠条的还款日期到目前为止是2年3个月但是欠款人一直不还钱期间也讨要过现在起诉他能胜诉嘛?

2019-01-26 06:46: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相关法律规定,借条还款日期已过,债务人拒绝偿还债务的,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判决生效后,债务人仍不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1.有欠条不还欠可以起诉。
    2、欠条、借条一般情况下,诉讼有效期限是2年。2年从发现你权利受到侵害时计算。
    3、如果是借条,一种情况约定还款期限,以约定的不还款期限那一天计算2年,如果不主张,则过时效;二是没有约定还款期,那么是以你主张还款的日子起计算2年,过2年,则过时效,注意你不能超过20年在主张,那法律也不保护。
    4、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在2年内主张过的,那从你主张的那一天,重新计算2年。如果是欠条,那情况与借条就不一样了,欠条是双方对以前所有债权债务的一个小结,出具欠条的那一天,你的权利已经受到“侵害”,所以,2年的计算是从出具欠条的那一天计算。超过2年则过时效。
    5、具体起诉地点,依据民诉法的相关规定,是被告所在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就是你借款行为发生地)法院。
  • 欠条是证据,有证据就可起诉,写一式两份起诉书交法院立案庭,起诉书上附欠条复印件,交起诉费,法院受理了就立案。起诉书写法,标题,民事诉讼起诉状,一,原告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职业,民族,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电话号码等。
    二,被告基本情况,与上相同,有些不清楚的可不写,但是有几项必须要写,如,姓名,性别,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电话号码等,这些不写,法院不会受理,尽量多写些基本情况。三,理由与证据,写你为什么要起诉,把债权的起因过程写清楚,不要啰哩啰嗦,要简单而清楚,附上证据。
    四,诉讼请求,写你的要求,如,请求法院判决,1,归还欠款本金多少元。2,按约支付利息多少元。3,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最后,签名落款。

  • 1、借条是永远不会失效的,只是超过法定诉讼时效规定将丧失胜诉权。  借条有还款期限的,需在还款期限届满内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需在借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相关规定:《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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