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公司工作了14年,刚刚开始签订合同。现在我不想搬家我经济补偿n11吗?

2021-07-16 13:03: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
  • 你好,如果是你主动提出离职,就没有经济补偿。合同到期如果单位不与你续签,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 您好,其实你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如你主动辞职将没有经济补偿,但因单位过错造成你解除合同你将得到经济补偿。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作不足半年的补偿半个月。
    同时你完全可以要求单位为你补缴社会保险。但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