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30年前,家里的承包地被环境卫生占有,没有补偿过。现在城市化发展,能追究补偿吗?

2021-07-16 16:59: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先占用的土地往往都是自家的承包经营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使用权而不是一种所有权。使用权在拆迁中必须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的年产6倍之上来进行补偿,这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这属于征地补偿
    第二份补偿是地上附着物,地上附着物要强调一点,政府在拆迁的时候说地上附着物是违章建筑,我们要打击好这点,这绝不是违章建筑。
    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上所从事的农牧畜业、养殖业、种植业本身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的土地承包也好耕地也好所应该干的事情,上边所建的建筑绝对不是一般的违章建筑。首先是没有改变土地的用途和属性,这个涉及不到违章建筑的问题,这是一种打压拆迁心理价格的手段而已。
    地上附着物补偿包括相关厂房、养殖设施、养殖工具、相关的附属设施、包括用电用水和环评的处理设施了,都属于补偿范围,而且是不可移动的补偿范围。
  • 如果是村集体的土地 应该有土地补偿费 如果是家庭承包地 除了土地补偿费之外 还有安置补助费
  •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但必须给予合理补偿。而且征地必须通过法定程序进行,要出示相关的文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