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现房,合同面积723.6平米,并写明最后面积已测量单位实测面积为准。交房时卖方出具测量单位实测面积723.6平米。在买方要求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卖方说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面积,多出10.1%,让补上这个差出的款,才给办证。买方不同意,问如何处理。谢谢。

2019-01-26 15:18: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新建商品房产权初始登记:
      凡由开发商新建商品房,在房屋竣工后3个月内,开发商应持相关资料向成都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申请办理商品房产权初始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凭证销售。办理该登记应提交如下资料:
      
    1、书面申请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规划)
      
    5、面积测量报告及总平面图
      
    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
      特别提醒的是,经办人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场。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对照一下,依法维权。
  • 按照法律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所以如果您和对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以产权登记面积据实结算房价款的,那么开发商确实可以以此为由拒绝您的退房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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