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农村人,买安置房的时候,和住宅区的建筑商买的只有一份购房合同,其他什么也没有。如果这所房子多年后被政府征用,我想问问我们的户主是否有赔偿金。建筑商告诉我们有赔偿。

2021-07-17 07:07: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购买合同的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在审核这一条条款内容时,需要注意在合同中填写相关的内容,与开发商提供的相关证件是否一致,比如说编号和经营范围。第二条,是商品房的销售依据,需要做的跟第一条基本相同,需要核对销售许可证的号码,批准的机构,以及销售的方式,与开发商在售楼处悬挂的售楼许可证是否一致。
    公摊面积:不应该计入的包括仓库、机动车车库、非机动车车库,作为人防的地下室,以及可以单独使用的空间。还有售房单位自管自用的房屋,比如说开发商在大堂里做的销售中心等。
    为多栋房屋服务的管理用房,通俗来说,就是与这栋楼不相连的部分,比如说小区的物业管理用房等。在商品房买卖附件里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说明,在主合同的第三条里,只是说分摊了多少,分摊的面积的数额,但是在合同的附件二,应该有一个房屋面积分摊的说明表,分摊了哪一部分,是经过哪一个地方批准的。
  • 应该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确定是否有赔偿
  • 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土地(宅基地),但我认为可以和他人协商出资建房,获得所建房屋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可以在协议中约定明确,将来国家征用此房屋的赔偿或拆迁安置归所有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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