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05年8月来到北京工作,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现在公司面临破产,我的合同到2010年2月15日为止到期了。我还有9个月就到期了。对不起:如果公司现在裁员的话,能给我补偿吗?能补偿多少?p>p>谢谢你!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7-17 07:31: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能力不足等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实行经济性裁员的,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有以下标准: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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