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在私企上了一个月班,没有签任何合同,现因家里原因辞职不干,应聘时说的工资2300现在说是不满三个月按1800算,试用期三天没说不给工资,现在说不给,怎么处理

2019-01-26 17:11: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你好,你咨询的是劳动争议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的规定,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是受劳动法规保护的。
    2、虽然你在试用期,但是用人单位也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用人单位要辞退你,是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3、也就是说只有你作为劳动者出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则制度等情形时,用人单位才能辞退你的,而且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还要征求工会的意见。这才是用人单位合法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定理由和途径。
    4、如不符合上述条件和程序而用人单位辞退你,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就是恢复你的工作,你也可以选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5、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赔偿金的数额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2N(N的确定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
    6、你只工作了十二天,用人单位是应当向你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的。
    7、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你的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工资的,否则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8、但是,你由于工作不到一个月,由于用人单位缴纳保险的期限是在一个月内办理的,因此,你不好要求补缴保险的。
    6、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7、你可以要求单位安排你休年休假,如果单位到时候不安排你休的,你可以据此主张年休假工资。
  • 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一、辞职:
    1.若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情形,劳动者可以书面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2.若用人单位不存在法定过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劳动合同即解除,需要用人单位同意。注意保存已递交的证据,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递交。
    二、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未支付的,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投诉应当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
  • 工资是劳动收入,只有劳动了才可以创造收入(一个人的工资标准属于预见性尚未实际发生的收入),不属于存量财产,是不可分割;
      但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收入的存款余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共同财产都平均分割,但双方也可以协商达成分割方式。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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