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麻烦问下,已婚男人隐瞒已婚事实,在外面搞婚外恋,而且还同居两个月,现在使女方怀孕,医生判断的时间到目前为止怀孕有60天了,但是男方一直在拖延时间不详管此事,请问这样的事情应该如何走法律程序呢?谢谢

2019-01-27 04:20: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外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们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婚外同居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才能构成婚外同居的情况。  
    1、有配偶者;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民法上,2001年之后,法律不认可事实婚姻。也就是说对于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有配偶的,属于同居关系,法律不认可此时的婚姻状态。因此,一方与他人同居时不构成婚外同居。
  • 在我国,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加强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1年内的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也是我国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原则的具体体现。
    因为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1年内或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后6个月内,身体上、精神上都有一定的负担和很大的消耗,如果离婚会给女方造成很大的伤害。因此,在此期间对男方的离婚请求权加以限制是必要的。
  • 婚外同居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婚姻法不但在总则中明令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且还在其他章节的相关条文中规定了这一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是对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离婚理由,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因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诉讼中请求损害赔偿。  我国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六条前两款规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二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 事实上,妇女所犯的罪行并不会因为怀孕而减轻处罚,不要认为怀孕了就可以免去所有的刑罚。只有犯罪妇女具有自首、坦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等情况时,才可以从宽处罚。
    如果有亲友涉嫌犯罪,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最好找个刑事辩护律师协助处理,尽最大可能争取从宽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