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外省违章当场开了罚单的,其处理措施为:机动车驾驶人能带着身份证、驾驶证以及车辆行驶证和处罚单,前往当地的交通支队或大队处理违章;若属于电子眼拍下罚单的情况,在交管局网站查询到违章记录后,如果是一般简易程序范畴,可以在异地处理。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道路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