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河北省三河市XX和承包商工作了三个月,一分钱也没付。当我们离开时,承包商总共欠我们7.3万元,说是年底给的,到年底还没给。这是2017年。今年10月,我们打电话说是年底给的。现在我们打电话关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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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是非打欠条不可,如果没有打欠条,对方无异议,依法是可以要回所借的钱款的。
如果对方不承认拿了钱,可以采取录音等办法,收集相关证据,来达到要回钱的目的。
如果有办法证明钱是给了对方,但对方不承认是借,说是心甘情愿谈恋爱的时候给的,这就需要对方出示相关证据,否则,对方必须还你钱款。
如果对方拒不偿还,可以持相关证据,到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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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拨打工会“12351”维权热线,或前往工会帮扶中心、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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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