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家是2004年做的,没有任何手续,当时没有办理,现在政府说是违法建筑,强行拆除,怎么办?

2021-07-18 12:37: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违章建筑,已经超过了二年没有发现和处理的,行政机关即不能再按违章建筑进行处理。
    如果现在要拆除,应得到一定的补偿。
    法律链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你好,可以主张要求赔偿
  • 你好,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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