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孩子22个月,在没有监护人的监护人的情况下,突然跑到路上,孩子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车辆只有交通保险、县户口,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赔偿多少,请律师解释。

2021-07-18 16: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生活中,突然遭遇到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分为两类,一类是伤人,同时又发生车损的重大事故;第二类是只有车损的事故。那么,交通事故处理具体如下: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 一般而言,对于伤残程度以上的人身伤害赔偿,建议当事人委托专业交通事故律师采取诉讼的途径解决处理赔偿事宜,方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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