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以前加入便利店品牌,在品牌合作协议书上签字,支付品牌使用费,后来实际操作发现预算超过预算,现在不想加盟,品牌方面不退还品牌使用费,现在店也没有开业,也没有使用品牌。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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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做生意一般是需要签订协议的,加盟协议或者合同约束双方当事人,如果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可以起诉维权,一般建议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再走法律程序。加盟,主要是给加盟费给上家,它再相应的给加盟商技术和等方面的指导,但往往是打个基础而以。
这种方式经营,自己的风险很大。厂家是否负责供货,这要看和它是怎么谈的。就是说,自己可能选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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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加盟商虽然签订了加盟合同,没有使用你的注册商标不构成商标侵权,但是对方违反加盟合同没有缴纳费用就开业,可能构成合同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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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