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11月,我母亲被摩托车撞骨折,在医院治疗了5个月以上,医疗费一直由事故一方负担,一直由事故一方照顾,现在骨折的地方已经好了,但是依靠拐杖走路,现在打算回家慢慢恢复,可以请求对方支付错误的劳动费和生活费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1-07-18 18:57:2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入,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 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当事人可以在交警部门确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协商、或者申请交警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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