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的朋友是休息的,那天老板打电话过来说昨天卖出了两个产品,钱放在抽屉里,刚好那天我的朋友提前下班去接我,那个老板就说钱不钱了,而且我的朋友又没拿,我自己也很了解我的朋友,她是不会做这种事情的,这样那个老板第二天就叫别人盘点店里的物品,之后我的朋友也不想做了,这样少了的钱那个老板就从我朋友的工资里扣了,请问这样子算全法吗,什么证据都没有,自己还要给他赔钱,更何况是自己走了半个多小时了才打电话说钱不见了,所以不知道该如何解决,请问一下出现这种问题要怎样解决???是到劳动局还是警察局???有经验的帮个忙吧!谢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