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弟弟被人杀害后法院判决要赔偿,我是最好申请执行呢还是只要等着就行?

另外,被告在犯罪时未满18岁,审判的时候满18岁了,是学生,没有财产,现在如何赔偿?我现在很迷惑,希望大家帮帮我。

刑事辩护
2019-01-27 13:34: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从我国目前的立法现状来看,对执行标的行为的执行案件,可以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有三种:一是对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案件的强制执行措施;二是排除妨害执行的强制措施;三是替代性强制执行措施
  • 未满18岁故意杀人罪的量刑跨度很大,从三年以上到死刑。因对案情不了解,只能说对于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犯罪后也一样会被关押进看守所,判刑后送到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其间成年的会被转入成年人监狱服刑。
      法律规定:《刑法》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 对于被诈骗的钱财,最高法院有规定,是不能做为民事赔偿来解决的,无论是刑事附带民事,还是单独的民事诉讼,都不可以,只能通过追赃的方式来解决。也就是说,应当由侦查机关(公安局)向实施诈骗行为的人追赃,然后发还给你。
  •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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