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平山XX欠300多家供应商几百万,大部分都是元旦前欠的。元旦过后,法定代表人被更换了。现在供应商要钱。公司只欠债,法定代表人不出来说话。法定代表人的电话已经关机。我们怎样才能拿回钱?

2021-07-19 08:52:3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欠钱到期不还,建议向法院起诉,胜诉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
      
    3、如果法院在有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情况下,6个月还未执结,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2)《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二百二十六条 【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公司欠债的,对方可以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限期偿还债务,如果在期限内没有偿还,将会被强制执行,公司银行的资金将会被冻结,或者拍卖公司资产偿还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