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医院看外伤,由于医院护士的疏忽,引流棒在皮下组织了一个月(通常应该取出24H),之后拔线伤口不愈合,膨胀,皮肤破损后,引流棒自己膨胀了!医院应该怎样赔偿?请律师说明!走法律道路如何判断赔偿!

医疗事故纠纷
2021-07-19 12:3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定点医院:是下发工伤证后(以发证日期为准)只能去你选定的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看工伤,并且是工伤证上面的诊断工伤部位治疗检查才能按工伤政策报销费用。
    特殊情况:1急诊:由于工伤病情突发急诊,可与去未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就医。
    2转诊:在选定医疗机构不能治疗,或其他情况需要转诊转院,需要选定医院开出转诊证明,并转到同样属于(未选定)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按政策报销。3二次手术:如果在发证之前,在医院做手术,植入钢板、钢钉或皮瓣术等需要二次进行手术的,且工伤证选定医疗机构不能进行同部位二次手术时,可以到医保中心进行“二次手术审批”审批后在一次手术医院就诊治疗,按政策可以申报工伤费用。
  • 1。能协商解决就协商解决;
    2。不能协商,则需留取证据或专业机构鉴定,起诉赔偿相应损失
  • 您好!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以鉴定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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